以国家标准为依据,覆盖“个人能力—照护需求—机构质量“全链条评估
依据 GB/T 42195-2022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》,从自理能力、基础运动能力、精神状态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四个一级指标进行综合评定,输出能力等级(能力完好 / 轻度失能 / 中度失能 / 重度失能)。
为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开展失能等级评估,明确重度失能等级,作为护理服务与补贴发放的依据。
对养老机构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环境设施、生活照护、康复活动、膳食营养、安全管理、运营管理等开展综合质量评估。
依据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》国家标准,协助养老服务机构完成等级申报材料梳理与现场评估准备。
评估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需求,匹配助餐、助洁、助浴、助医、巡访探视等个性化服务,支撑政府购买服务精准落地。
面向养老服务机构、社区及从业人员提供评估流程咨询、量表使用培训与信息系统操作指导。
按照国家标准,老年人能力评估由以下四个一级指标构成,各指标下设二级评估项目,逐项打分后综合判定能力等级:
| 一级指标 | 主要评估内容 | 对应照护意义 |
|---|---|---|
| 自理能力 | 进食、洗澡、穿衣、大小便控制、如厕、床椅转移、平地行走、上下楼梯 | 判断日常照护依赖程度 |
| 基础运动能力 | 平衡能力、步态、耐力等 | 跌倒风险评估与康复建议 |
| 精神状态 | 认知功能、攻击行为、抑郁症状 | 认知症筛查与心理支持 |
| 感知觉与社会参与 | 视力、听力、沟通交流、社会交往 | 环境适老化与社会融入 |